华人资讯 | 华人所合伙人高卫民律师在《安徽经济报》刊文《立新规,促平台经济“破内卷”》

发布日期:2026-01-19 浏览次数:452

1月10日,华人所合伙人高卫民律师撰写的《立新规,促平台经济“破内卷”》一文,在《安徽经济报》、安徽经济网同时刊发。文章引起业内外广泛关注,多家电子商务尤其是直播电商领域经营者和从业者就新规涉及的平台经济相关问题致电咨询。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平台经济领域两部规章,即《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和《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新规发布后,高卫民律师敏锐地发现两部规章对平台经济中的平台、平台内经营者与消费者等权责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进一步压实了平台责任,着力解决困扰平台经济热点和痛点问题。于是,第一时间撰写专题文章进行深度解读。

近年来,华人所高度重视经济社会发展领域中的前沿和新兴问题,汇集所内相关方面的资深律师成立了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新兴业务专业委员会。针对直播电商等在内的平台经济、大数据、科技伦理等专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适时推出新兴业务专项法律服务产品。高卫民律师作为新兴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及时就《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和《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两部新规为平台经济领域带来的影响和变化,从法律专业视角进行解读,这正是华人所回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新特点,服务新质生产力的和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写照。

·高卫民·

高卫民,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新兴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具有多年主流财经媒体、省直机关和大型省属国有企业工作经历,长期对经济运行和产业政策从经济和法律多维度进行深度解析,先后在省级及中央权威媒体发表专业文章500余篇,参编书籍10余部,目前担任数十家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主攻民商事争端解决、经济犯罪辩护、公司治理、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等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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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详读如下

立新规,促平台经济“破内卷”

作者:高卫民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平台经济领域两部规章:《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与《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作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平台经济方兴未艾。然而,长期以来“内卷式”竞争的闹剧不断上演。上述两部规章的出台,为规范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具体的规范举措和有力抓手。

平台经营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压实。在网络交易中,平台经营者拥有技术壁垒、用户数量、行业话语权等方面的绝对优势。为此,《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大篇幅聚焦于平台规则的制订、修改、执行。明确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过程中,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的申诉权利做出不合理限制。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根据平台规则,若对平台内经营者或者消费者采取对其权益有负面影响的措施,应当告知其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平台规则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设置便捷的申诉渠道。《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对《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细化,结合直播电商的具体场景,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层次,系统规定了平台在身份信息核验登记、信息报送、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间运营者分级分类管理、平台内违法行为处置、风险识别及处置、交易信息保存、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责任义务。

着力解决困扰平台经济的热点和痛点问题。法律的滞后性,决定了其始终落后于社会的发展,也必须不断回应社会关切。针对近年来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大数据“杀熟”问题,《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不得利用平台规则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实施大数据“杀熟”、提供会员服务时单方面随意变更平台规则损害会员权益等。同时也回应了新技术手段的迅猛发展,技术的进步应当服务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不应成为侵害权益的工具。《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直播电商领域的规范应用。明确了若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应当进行标识,并持续向消费者提示。

兼顾平台内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权益。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对消费者“割韭菜”,也不能对商户“薅羊毛”。只有在平等、公平的交易环境中,才能实现平台经济的健康可持续运行。近年来,社会各界对平台“仅退款”、平台“罚款”、“会员降权”等问题反映强烈。为此,《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不合理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收取不合理费用、不合理“罚款”等行为,以实现平台内商家自主经营,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结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明确了直播电商中的不同主体,在从事直播电商经营活动时的基本法律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手段。

平台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应以《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两部规章的颁布为契机,持续抓好相关法律规范的落实,强监管、壮筋骨,使其从“体量扩张”转向“品质提升”,从“野蛮内卷”迈入“正和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