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所公司法专委会、破产与重组专委会联合举办新《公司法》专题培训
发布日期:2024-08-06 浏览次数:182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法理论学习,提升律师专业领域执业技能,8月2日华人所公司法专委联合破产与重组专委举办了新《公司法》专题培训。培训邀请了华人所管委会、监委会成员及所外专家参加本次培训,强大的阵容吸引了众多律师积极参与,共同学习新《公司法》下的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探讨新《公司法》对管理人履职的新要求和启发。
培训亮点纷呈,聚焦两大核心议题:一是新《公司法》规制下的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二是新《公司法》对管理人履职的新要求和启发。来自华人所公司法领域、破产与重组领域的资深律师,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结合丰富的案例分析,为参会者全面解析了新法的变化要点及其实务操作中的关键问题。
本次培训由华人所公司法专委会副主任王思恒主持。培训中,武晓梅律师详细阐述了公司法的立法沿革,公司资本制度的变革、新公司法主要修订的8个方向以及公司组织机构的新要求。随后,王华强律师和苗春健律师分别就新《公司法》规制下被登记问题、股东会授权问题结合从业多年的经验发表了独特的见解。
针对“管理人履职”相关问题,徐晓三律师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和司法实践,通过新旧法条对比,深入剖析了新公司法对管理人履职提出的新要求、新启发。他特别强调在实际操作中,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需要精准识别业务、灵活运用法律,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随后,许亚宝律师和特邀所外嘉宾就破产业务与参会者分享各自的心得体会。
此次培训不仅加深了参会者对新《公司法》的理解和掌握,还拓宽了处理破产业务的思路和视野,为参会者梳理了法律规定并提供了实务操作的策略。许多青年律师及实习律师表示,此次培训受益匪浅,将会把学到的知识和经验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助力企业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稳健前行,为企业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贡献力量。